近年来,绍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市场化转型方向,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组优化,持续推动国资国企做强做优做大。截至2024年末,市属企业资产总额7512亿元,同比增长9.1%。 一、坚持以“重组优化+理顺股权”破局,推动资产资本资源集中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绍兴市坚持“资产整合、资本联动、资源统筹”原则,按照业务整合、资源统筹、股权归集的思路,对20家市属国企进行重组优化,打造更加科学、协调的国资国企发展格局。一是念好“并”字诀。将原国资运营公司、金控公司、担保公司并为国控集团,原投发公司、产业集团、人才集团并为产投集团,演艺集团并入文旅集团,嘉绍大桥公司并入交通集团,市属国企数量减少至14家。二是念好“统”字诀。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工会、社会组织下属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通过无偿划转、股权投资等方式注入相关市属企业,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共计划转6家企业至相应市属国企,新增资产2.5亿元、营收1亿元。三是念好“清”字诀。清理归集原国资运营公司、城投集团、交投集团、文旅集团等相互交叉持有的市属国有企业股权,推动同一企业股权归并。目前,除省财开公司部分占股外,实现全部市属国企股权悉数归集,整体股权结构明显改善,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重组优化后,绍兴市属单个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规模从375亿元提高至535亿元,长期主体信用评级AAA企业数量有望增长至6家。 二、坚持以“主责主业+战新产业”布局,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绍兴市构建“2家战略投资公司+12家企业集团”的发展格局,逐一调整优化各市属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各市属国有企业主责主业,更加注重做精、做专,努力提升竞争力,加快市场化转型步伐。一是聚焦投资引领。整合提升国有投资板块,组建成立国控集团(主要负责资本运作和基金投资)、产投集团(主要负责招引人才、项目和产业投资),打造高能级国有战略投资公司,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的规模效应和引领作用。二是聚焦服务中心。优化提升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民生保障、文商旅融合、国有上市公司等板块,如将原交投集团下属公交集团划归轨道交通集团,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运营;将国资运营公司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划归原水集团,打通涉水产业链上下游等,推动同一产业板块整合,增强核心功能。三是聚焦基础保障。巩固提升片区开发、金融等板块,打造滨发集团、镜湖开发集团、绍兴银行等专业化企业,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服务保障作用。四是聚焦新兴产业。围绕新质生产力培育,组建低空经济、新能源、储能、数据等一批新兴产业类子企业,加快拓展新产业新赛道。 三、坚持以“分类分级+战略协同”控局,强化国资监管体制机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绍兴市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打造更加规范、协同的国资国企监管体系。一是“分类施策”统一监管。重组后,传媒集团按照规定仍由市新闻传媒中心100%控股,接受市委宣传部业务指导和监管,定期向市国资委报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镜湖开发集团、滨控集团委托属地监管,规范委托监管行为,通过契约化方式,明确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责义务,统一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其余市属企业均由市国资委持股、控股,接受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二是“压减层级”优化监管。原人才集团、演艺集团、嘉绍大桥公司、担保公司等4家企业分别调整为按产投集团、文旅集团、交通集团、国控集团二级企业管理;各市属企业强化内设机构整合、业务整合和资源整合,推动上下游关联业务板块应并尽并,同级同业务公司仅保留1家,国有企业管理层级不超过三级。经精简优化,市属企业集团本级职能部室减少13个、中层领导职数减少63个,较改革前分别下降11.8%、11.6%。三是“战略协同”联动监管。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市国资委加强与组织、财政、发改、纪检等部门战略协同联动,共同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发展。在基层党建上,会同市委组织部共同抓好国企基层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推动国资国企发展;在投资项目上,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加强对国企年度投资计划项目的统筹谋划、推进实施;在国企采购上,会同市纪委、市监委加强对国企采购管理进行规范提升等。 四、坚持以“党建引领+市场机制”谋局,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绍兴市深化国企市场化转型,打造更加灵活、高效的国资国企经营机制。一是规范市场化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厘清党委、董事会、经理层职责边界,明确党委把党的领导贯穿公司治理全过程,完善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加强董事队伍建设,健全“外大于内”的董事会机制,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市属企业“外部董事占多数”的企业占比达50%,居全省同类地市前列。建立健全董事会、外部董事评价机制,稳步推进监事会改革。二是健全市场化运营管理体系。坚持薪酬与绩效深度绑定,强化穿透式监管。构建“人才+科技+产业”联动的激励体系,实施“高精尖缺”人才薪酬单列,实行“协议工资”定制化薪酬方案。全面规范企业员额管理,加强对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程序规范。持续开展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试点。三是完善市场化综合评价考核。修改完善市属企业考核实施办法、计分规则,“一企一策”制定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清单,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服务大局功能和分类精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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