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积极落实市领导的相关指示要求,充分发挥市管国有企业表率带头作用,8月6日上午,市国资系统召开市管企业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专项工作会议,对清欠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吴建军,13家市管国有企业分管领导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市国资委相关处室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精神,明确了监管企业清欠工作的具体任务。会议强调,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市管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不折不扣抓好防范化解工作,多措并举维护企业权益与信誉。 为确保清欠工作取得实效,会议明确提出,市管企业应立足本企业实际,着力推进以下具体工作任务: 一是建立报告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清欠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企业主动排查情况并按月报送; 二是带头率先清偿,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排查出的拖欠问题要带头偿还; 三是严防新增拖欠,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合同管理,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四是完善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贯穿业务开展全过程; 五是优化投诉运行机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企业投诉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六是强化监督问责,落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对违反规定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管理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是加强工作考核,将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情况纳入企业综合考核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八是做好保密工作,加强对清欠台账数据的管理,实行专人账户管理、责任到人。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把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作为纾困帮企的重要举措,助力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水平,为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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