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绍兴考察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把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转化为推动形成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强大动力,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12月18日,市国资委组织举办市管企业“法润国企塑新‘枫’ 护航改革促发展”法务知识培训会。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罗成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国资委、各市管企业相关部室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绍兴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秋梅同志作专题培训。她以仲裁案例为视角,就国有企业防范和化解合同纠纷若干注意事项进行了专题讲解,从理论基础、实践应用及发展趋势三个方面阐释仲裁制度解决合同纠纷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了国有企业加强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的能力。 要深刻理解好“枫桥经验”,全面增强“依法治企”的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枫桥经验”实践运用,推动国资国企干部职工尊崇法治、厉行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直面矛盾挑战,结合国企合规管理,将“枫桥经验”创造性应用于国企治理领域,探索“难题不上交、困难不转移、风险不外溢、矛盾不激化”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国企实践新路径,以更加稳定的改革氛围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要践行运用好“枫桥经验”,勇于担起“守土有责”的治企责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担当的高度,贯彻好、运用好、践行好“枫桥经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协调好、兼顾好不同群体、不同方面的利益关系,始终在“人要满意”“事要解决”上下功夫,将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治企尽责,确保企业更和谐稳定的同时,不断提升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 要借鉴发展好“枫桥经验”,努力创造“以人为本”的时代价值。国企改革正当时,要聚焦当前、兼顾长远,正确引导干部职工对企业改革发展的预期,保持队伍总体稳定;要深入群众、多到群众中去听听群众的“心里话”,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实打实地解决改革过程中职工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研判预测,全面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让企业发展红利惠及职工群众,齐心协力推动国资国企“全企一体”驶向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为谱写新时代胆剑篇、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贡献更多国资国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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