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刻理解把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9月30日上午,市国资委组织开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专题培训,特邀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经济法学博士董新辉授课,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寿一清主持会议并讲话,委机关干部、各市管企业班子成员、资产运营等有关职能部室负责人、重要子企业主要负责人等80余人参加。 此次培训聚焦《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核心条款和实施细节,通过理论辅导与案例分析相结合方式,对《条例》进行深入剖析和精细解读,逐章逐条介绍《条例》的“处分种类和适用”“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等工作流程,对市管企业管理人员深刻理解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具体要求、不断提升依规依法履职水平提供了有力指导。 要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学习领悟《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认真抓好学习贯彻,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自学掌握等形式,准确把握《条例》核心要义,提高思想觉悟,提升党性修养。 要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具体行动要求,树立系统思维,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把贯彻落实《条例》与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贯通起来,构建长效机制,一体理解把握、一体执行运用,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要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建设,多措并举压紧压实企业治理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条例》与加强国企管理人员监督、增强国资监管效能统一起来,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企业治理结构。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国企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把治理效能转化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成果。 会后就严明国庆期间作风纪律、严格值班值守制度、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等廉洁过节要求作了重点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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