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市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核、综合比选,拟聘请鲍先芳等二十三位同志为市国资委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聘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现将拟聘请专家名单公示如下: 鲍先芳 浙江中兴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陈建明 绍兴兴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陈荣芳 绍兴市平准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盛国强 绍兴天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冯晓燕 绍兴华越资产评估事务所 葛劲夫 绍兴天泉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顾爱国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丽华 绍兴昌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 胡建娟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金友良 绍兴兴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李昌贵 绍兴时代资产评估事务所 茅伟君 绍兴通大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孟越兰 浙江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邵永为 绍兴天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王海峰 浙江中兴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武四化 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 徐维栋 绍兴天泉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徐 侠 绍兴市平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 许祖顺 绍兴大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余伟东 绍兴天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张明敏 绍兴宏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周 军 浙江中兴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朱天安 绍兴市平准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1.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4日起到12月18日。 2.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 3. 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 地址: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561室,电话:0575-88718869。 绍兴市国资委 2023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