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5262N/2023-003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国资委 | 公开日期: | 2023-02-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 |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管国有企业员额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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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市管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员额管理工作,提升国有企业用工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市管国有企业用工效益,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市管国有企业员工队伍,根据《绍兴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等相关规定,制定如下意见。 1.加强机构设置及员额管理。市管国有企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设置内设机构、员额总数和中层管理人员,负责编制下属子企业定岗定员方案,具体包括市管国有企业内设机构名称、职能、员额总数、中层干部职数等。下属子企业定岗定员方案由市管国有企业于当年2月底前汇总报市国资委审核同意。此后非因生产经营重大变化,一般3年内不作调整。非正常经营企业、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参股企业,不作员额核定。市管国有企业及下属子企业机构设置和定岗定员方案作为工资总额审批的重要依据。市管国有企业新设机构、子企业的,由市管国有企业说明设立理由,编制机构设置和定岗定员方案,报市国资委审核同意。市管国有企业对本企业及下属子企业员额管理负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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