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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会责任与央企的角色
  • 日期: 2009- 06- 12 12: 23
  •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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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07年底,有11家中央企业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全国有超过60家企业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

  经过两年来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问题进行的深入系统的研究,国务院国资委于2008年初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将企业社会责任具体界定为8个方面:

  ——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

  ——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

  ——保障生产安全;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指导意见》对于满足当前广大央企理解和开展社会责任工作,对于消除社会责任就是扶贫捐赠的概念简单化倾向,对于纠正社会责任就是形象工程或面子工程的行动片面化作为,均提供了方法论和行动指南。它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影响,无疑是一种承诺和宣示,必将在社会中起到标杆作用和示范效应。

  何为公司社会责任

  当今新的公司社会责任概念(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又称企业社会责任),与低阶的公司社会责任的一般观念不同。它主张各类企业应当重新界定其角色、目标和工作任务。应当包含“公司公民”(corporate  citizenship)的观念,处理各项事务应紧密考虑不同利益相关者,以求达到所有利益相关者分享的共同目标——即可持续发展,应当促进“多重利益相关者参与”。

  而可持续发展,应有清楚分明的三维体——经济的、环境的和社会的。因此,关涉这三方面,就要求公司树立相应的目标,衡定行为表现、并使其得到独立审计,满足这所谓的“三重底线”,而不只是狭隘地注重利润和股东价值。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回应当下“社会的期望”,赢得社会赋予的“经营许可”。恒久常青的商业成功的关键就在于这样的负责任行为。因为利润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商业声誉,商业声誉反过来取决于被认同负社会责任的行为。因此,总的说来,公司社会责任从长远来看,无论如何,是有利于公司利润的:它可以带来支持和顾客;转移来自公司外界的敌意批评;并且在公司内部激发雇员的忠诚度。

  CSR已经得到官方和非官方的支持。在英国,就有一个部长来负责推动它;在布鲁塞尔,欧洲委员会已经通过了旨在促进公司贡献于社会可持续发展、支持CSR的新战略。而且,CSR已经得到国际机构的赞同,例如在联合国“全球契约”(UN Global Compact)中,在国际财务公司采用的“平衡原则”(Equator Principles)中等均有体现。另外,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04年启动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 26000的制定工作,全球约120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的400多名专家参与该标准的制定工作。

  许多公司对CSR的认可,某种程度上可称得上是对它们掠夺和只关注挣钱的公开批评攻击做出的反击。一些跨国公司纷纷制订社会责任生产守则,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出现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全球性新趋势。迄今为止,世界各国已经有数千家各类企业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

  在我国,继国家电网公司2006年发布了首份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之后,到2007年底,有11家中央企业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全国有超过60家企业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

  当前,西方学者提出,CSR被视为企业解决新问题和应对挑战的影响深远的创造性回应。而新问题和挑战中最突出的是全球化和社会的期望。我们认为,从全球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角度看,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开展经营的必然要求,这种要求是所有企业都无法回避的,并且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而进一步提高。

  但另一方面,在任何情况下,不是所有的公众期望及其给予企业的压力都是合理的。当公众的期望不合理时,企业和企业组织有权抵制,可以基于公众利益的理由和更精确的行动方向,主张自己的所为是合适、可接受的。

  央企如何行动

  因此,本着求善求优的原则,我们认为,中央企业在今后开展CSR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正确理解当前的8项具体社会责任与CSR的根本理念之间的关系。

  国资委相关领导指出,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以概括为3个方面:法律规范的自觉遵守、企业价值的充分体现和道德伦理的高尚追求。这样的概括是恰当的。因为从本质上说,CSR是指企业在其整个运营活动的同时,应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考虑并满足其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和期望,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CSR是现代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核心价值理念,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是企业长远发展战略重要环节。《指导意见》细化的8项具体社会责任,只能说是一个基本的纲领性的意见,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阶段央企努力的方向,必须注重将CSR的根本理念在企业的各项活动中贯彻始终。

  其次,坚持知行合一的原则,做到表里如一。

  秉持CSR理念的央企,就应当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和道德标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就应当确保对人的责任,如员工安全、平等就业,反对歧视;就应当确保对环境的责任,如保护环境质量,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就应当确保对社会进步的广义贡献,如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消除社会贫困等。做到知行合一,表里如一,做社会各类企业或组织的模范。

  第三,建立制度,完善体系,从容应对。

  建立CSR治理结构,如在董事会下设立专门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及专职的CSR高管人员,负责CSR战略的制定、规划的审批和监督执行,定期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汇报。建立科学合理的CSR指标体系,为准确评价CSR工作业绩和定期编制CSR报告奠定基础。这样,央企就可以从容应对,不断提升CSR的工作水平和实践质量。

  (作者系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部副部长,管理学博士后、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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